一张24年前的欠条,一份虽迟但到的诚信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杨俊 王俊博,版权归原作者,如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处理。
“法官,这是我公公婆婆欠赵老伯的钱,我来替他们履行了。”近日,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来到启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一沓钞票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一桩跨越二十多年的借款纠纷案落下帷幕。
24年前的一次借款
1998年,以船谋生的老彭为了买材料用于修补船只,向自己的好朋友老赵借了18000元。当时的180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老彭便向老赵出具了一份欠条,欠条上载明所欠款项到1998年的9月30日归还。
然而过了一年又一年,这18000元硬是拖了近十年,这十年期间老赵频繁上门问老彭要钱都无果。天有不测风云,老彭在出海时罹难。无奈之下,老赵找到老彭的妻子唐芳(化名),说明原委,唐芳向他表示这个钱她一定替丈夫还,只是现在手头略紧,承诺等儿子出去挣钱后想办法把这钱给还了。
然而这一等又是多年,2019年年底,老赵再次去唐芳家里要钱。唐芳这次没有推脱,给老赵另写下了一份欠条,言明欠18000元,并在借款人处签了自己和已故丈夫的名字。老赵本以为这次拿到新欠条一定会等来唐芳的还款,然而世事无常,2020年4月,唐芳因为出车祸去世,老赵的18000元就这样没了着落。
不愿承担还款责任的继承人
心有不甘的老赵于2021年1月向启东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老彭夫妇的儿子小彭在继承两位已故老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小彭以欠条上其父母的签名是否真实暂无法比对为由拒绝承担这笔债务。法院通过对比唐芳在村委会台账资料中的签名,认定该签名系小彭母亲唐芳所签存在高度可能性。
最后,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因老彭、唐芳均已经死亡,其法定继承人为小彭,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已经归属继承人,虽然小彭表示放弃继承,但不能排除其遗产的可能性。小彭作为遗产继承人,也是遗产的实际管理人,无论是否放弃继承,都应当及时清点被继承人遗产,并在实际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涉案债务进行清偿。故最终判决小彭在实际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就结欠老赵的款项18000元承担清偿责任。
儿媳妇主动来履行
可收到裁判文书的小彭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老赵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小彭,但他均避而不见,只说是未继承到遗产不承担还款责任,直至后来彻底失联。为了查找可被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从银行账户、车辆、房产逐一查起,但均无发现遗产线索。
执行法官随后又至小彭户籍地调查,走访其老宅,虽未获得相关财产线索,但从热心的邻居处得知,小彭的孩子在上学,其妻子在陪读。于是,执行法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其妻子的电话,简单说明情况后,小彭妻子表示愿意来法院进一步了解情况。第二天,小彭妻子如约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将借贷的经过详细讲给了小彭妻子听,并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
看到了这些材料,小彭妻子随即主动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这笔债务,并对法官说道“我孩子还在上学,不能给他树立一个坏的榜样,公婆欠下的钱我来还。”执行法官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老赵,老赵满心欢喜,说只要老彭家愿意还钱,哪怕我少要一点也没关系。于是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由小彭妻子一次性归还15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次日,小彭妻子将钱如数交至法院,随后,执行法官又将这钱亲手转交给了老赵,看着这笔等了24年的钱款,老赵心生感慨:“你们法官真的尽心尽责,老彭家的这个媳妇儿也真好啊!”
“做人要讲信用!是我们家的欠条我都认。”这样的承诺在有些人看来很傻很笨,因为儿媳在法律上并没有偿还义务。可是她却明白,欠债还钱才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也是一份虽迟但到的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