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
浪某公司与高某灵等借款合同纠纷案债权人于保证期限届满前提起诉讼,法院未立案号而将其起诉列入诉前调解程序的,非当事人的意志能够决定,不影响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已提起诉讼这一事实的认定
包某银行与杜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作出之后,债权人未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认定其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时间的情况下,未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进行审查,即维持一审关于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判决,属于认定基本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郭某铭与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互联网借贷纠纷,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着面广量大的情形。当事人协议选择的争议管辖法院与案件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不宜据此认定该法院是案件的管辖法院,以避免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故案涉协议管辖条款无效。
南昌律赢重庆渝北分公司、李某追偿权纠纷案涉合同约定 “纠纷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在发生债权转让的情况下,债权受让方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的,实质是行使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请求权,在债权受让方未主张受让案涉权利时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情形下,案涉合同关于“纠纷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约定对债权受让方有效。
未还完贷款意外过世,家人放弃继承遗产就不用偿还贷款了吗?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去世后,其所负债务并不当然消灭,作为借款人的继承人并不当然负有清偿债务人的义务,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或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借款人有遗产且被继承,则继承人需要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应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公司应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未按照《贷款通则》规定办理展期手续的展期不成立,保证人对于延期后的还款义务不承担保证责任因借款人没有按照《贷款通则》规定在贷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且该展期期限也有违《贷款通则》的规定,故本案展期不成立。虽保证人承诺“如贷款展期后,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在展期不成立的情况下该保证期间应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二年。
个人隐藏转移财产超2万致判决无法执行,一律入刑!据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杨正根介绍,《规范指引》明确了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个人达到2万元、单位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以低于市场价格50%以上转让财产、无偿转让财产,致使法院生效裁判无法执行等13种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将构成犯罪并处以刑罚。
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后未通知当事人系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予撤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
名义借款人未使用未获益实际仅充当借款中间人的,不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