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事务所 旗下 飞跃 网站 
飞跃-北京债务纠纷律师网
 
经典判例专栏简介

经典判例

  • 法官“火眼金睛”识破“套路贷”
    日期:2023-01-04 点击:118次

    法官“火眼金睛”识破“套路贷”套路贷是一种披着民间借贷外衣以行诈骗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套路贷常见的形式之一就是故意制造资金虚假交付的假象,即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捧钱拍照、出具收条等方式给借款人后随即再将款项收回。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法官不会仅仅依据表面证据进行裁判,而是借助强制关联案件检索系统,查询原、被告涉诉频次、裁判结果、是否职业放贷人等信息,以便审理中准确甄别借贷套路。同时,加强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查明资金来源和走向,对借贷事实做全面的实质性审查,一旦发现套路贷虚假诉讼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主债务人犯骗取贷款罪,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日期:2023-01-03 点击:188次

    主债务人犯骗取贷款罪,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亦无效。理由为: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理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有三个,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案中,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信贷资料,与出借人之间未达成发生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主合同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刘某借款的行为已经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为骗取贷款罪,主合同违反了刑事法律规定,损害国家金融机构经济管理秩序这一社会公共利益,故应为无效合同。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主合同无效,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作为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亦为无效合同。

  •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日期:2023-01-02 点击:232次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的“套路贷”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此类犯罪往往与黑恶势力交织,以虚假套贷、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衍生小一系列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社会秩序,影响司法公信力,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

  • 受托网上刷单借款 被宣无效自担损失
    日期:2022-12-28 点击:103次

    受托网上刷单借款 被宣无效自担损失吕某向陈某提供刷单业务,双方由此产生的钱款往来,并非双方之间合意借款,故对吕某主张陈某向其偿还借款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双方之间虽有约定刷单并给付相应佣金,该行为系属虚假行为,刷单亦非真实交易,损害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对于双方之间的刷单业务,应予认定无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综上,法院判决陈某向吕某仅返还本金50000元。

  • 结算欠条未约定履行时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后起算
    日期:2022-12-28 点击:130次

    结算欠条未约定履行时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后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人起计算。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案中,根据原、被告之间“待后结算”即赊销的交易习惯,可以推断原告在交货时未要求被告立即付款。

  • 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日期:2022-12-27 点击:118次

    加盖公章本身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虽然乙以法定代表人甲的名义代表A公司订立合同,但其毕竟不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其以A公司名义订立合同的行为不属于代表行为,而系代理行为。尽管乙持有并加盖A公司公章这一行为本身可能会给交易相对人丙以很强的其具有代理权的信赖,但其是否享有代理权是一个客观事实问题而非主观信赖问题,故,如果其确实享有代理权,则是否加盖公章及加盖的是否为真章,均不影响公司承担责任;反之,如其不享有代理权,也不会因为加盖公章这一事实就使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理。

  •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日期:2022-12-27 点击:117次

    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 套取花呗转借他人,法院如何认定此种行为
    日期:2022-12-27 点击:134次

    套取花呗转借他人,法院如何认定此种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对于无效借贷关系的借款人来说,不仅面临借款逾期未还的风险,还有可能因违法付出额外的代价而得不偿失。

  • “黑吃黑”迷案:究竟是卖车还是抵押借款
    日期:2022-12-27 点击:131次

    “黑吃黑”迷案:究竟是卖车还是抵押借款本案不论是对于原、被告还是中间人都是一次警醒。法官提醒,公民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进行借款,更不应当贪图小利,相信有借钱不还的“好事”。同时,在国家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当下,某些职业放贷人员也不要妄图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实现收取高额利息的目的。

  • 错把骗子当真爱,一女子“黄昏恋”差点损失70多万
    日期:2022-12-26 点击:96次

    错把骗子当真爱,一女子“黄昏恋”差点损失70多万本案较为特殊的是老林在与赵女士同居期间并未与妻子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试想,如果没有涉案的借条,赵女士就要承担起更多的举证责任来证明双方就涉案款项存在借贷关系。所以,法院在此提醒黄昏恋或者夕阳恋的朋友,如果再次陷入爱河,请擦亮您的眼睛,审慎选择另一半,守好您的“钱袋子”。

 

推荐律师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