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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信用卡能否向借用人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出借信用卡不仅违反了持卡人与相关发卡银行之间的契约约定,更扰乱了国家金融监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出借信用卡实际是出借信用卡信用额度,并非出借人的自有资金,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债权人撤销离婚协议有关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款案件的裁判思路
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一种方式使债权人可不经诉讼审判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答案是有!今天为大家介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在民间借贷领域,对于“利滚利”这种情况,法律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既不是完全禁止,也并非完全放开,而是有限度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民间借贷复利的保护限度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复利的保护应受到双重利率标准的限制。法律做出这样的规定,有着充分的考量。
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如果为了逃避履行债务,以无偿或低价等方式转让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让行为。如果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还将承担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恶意串通的第三人也需在被转移财产价值范围内,对债权人未偿还的债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又通过与借款人签订债权转让等其他合同方式收取费用的,应认定为变相收取利息的行为
保证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若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对所担保的债务和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正常的民间借贷与诈骗罪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刑法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结合本案,王某通过伪造资产证明、合同及申办第三产业报告骗取王某的信任,这些伪造行为反映其在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之前即具有骗取被害人钱款的直接故意。
出借人以套取的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其主张的本息应否予以支持持卡套取现金的行为构成套取银行贷款进行转贷,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有过错的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法律保护的损失仅限于出借人基于善意出借的合法本金损失或利息损失,如出借人自身有过错,亦不能因此违法行为而获利,法院对其利息主张应不予支持。
借条中“借到”的表述,通常被理解为借款人已实际收到款项,符合“款项交付”要件,对借款事实具有初步证明力。若借条明确记载“借到”,且无相反证据推翻,可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