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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专栏简介

举证责任

  • 当事人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钱款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日期:2018-03-20 点击:380次

    当事人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返还钱款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应当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这就要求原告和被告都要对自己的事实主张提供证据。

  •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存疑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7 点击:954次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存疑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应当对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借款事实的发生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疑,尚无法达到举证责任要求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民间借贷事实审查时人民法院如回确定调查和搜集的证据范围?
    日期:2018-03-16 点击:359次

    民间借贷事实审查时人民法院如回确定调查和搜集的证据范围?一是借贷双方之间身份关系背景。由于民间借贷中信任因素起着较大的作用,双方之间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商业往来经历对更好理解借贷事实有着较为重要的作用。通过正确分析借贷双方的特殊关系,可以更为全面地认识纠纷形成的来龙去脉,也有助于深人地透析案件的真实情况。

  • 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5 点击:458次

    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其效力如何认定?项目经理部或者其负责人不当然享有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借款的权限,因此,其借款行为不能证明是代表建筑施工企业,而出借人又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借款经建筑施工企业的授权或追认,因此,应当由项目部负责人个人偿还欠款。

  • 担保公司以自然人的名义开展贷款业务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5 点击:509次

    担保公司以自然人的名义开展贷款业务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对于此类案件,只要查明资金系担保公司所有,担保公司假借个人名义从事贷款的,应当认定担保公司是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适用《合同法》第 52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 融资性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5 点击:375次

    融资性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何认定?融资性买卖合同可能涉及多个合同,各参与主体通过相应合同而建立起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筑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并从中分享利益。在责任主体的范围确定上,应当突破单一合同的相对性限制而进行整体考虑,将参与托盘融资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纳人考量范围,这也符合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

  • 以买卖为担保进行的企业间融资资行为,其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5 点击:339次

    以买卖为担保进行的企业间融资资行为,其效力如何认定?我国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企业之间不得拆借资金,因而不能认定以商品买卖进行的企业间融资行为无效。何况,目前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也是为了缓解资金急需的窘境,并没有什么不当。

  • 就民间借贷的债务达成的诺成性的以物抵债协议的,其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5 点击:330次

    就民间借贷的债务达成的诺成性的以物抵债协议的,其效力如何认定?以物抵债后,确实有部分案件被虚假(恶意)诉讼所利用、案外人利益受到伤害等种种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然而,虚假诉讼并非是以物抵债中独有的现象,也并非是实行以物抵债的结果,在其他民事纠纷中,虚假诉讼的现象同样层出不穷、泛滥不止。我们不能因为担心会被虚假诉讼利用而因噎废食,否认以物抵债的效力。

  • 当事人以QQ聊天记录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证据的,应当如何审查认定?
    日期:2018-03-14 点击:389次

    当事人以QQ聊天记录作为民间借贷案件证据的,应当如何审查认定?电子数据作为科学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新证据类型,与传统的证据相比,具有高科技性、无形性、多样性、客观真实性、易破坏性等特征2,而QQ聊天记录则比较典型地表现了电子数据这些主要特性:(1)QQ聊天记录的产生具有无形性和虚拟性;(2)QQ聊天记录的内容具有准确性和易删改性;(3)QQ聊天记录的形式具有复合多样性。

  •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私自录音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日期:2018-03-14 点击:374次

    民间借贷案件中对于私自录音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由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反映了法律制度中各种不同目标、价值和利益之间的竞争与冲突,而这些目标、价值和利益均有其合理性,因此在确定证据排除规则时,应当综合考虑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的冲突、目的合法与手段违法的冲突、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冲突、保护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秩序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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