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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纠纷专栏简介

借贷担保纠纷与债务担保纠纷

  • 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的,保证人是否免责
    日期:2020-03-31 点击:188次

    借款人变更借款用途的,保证人是否免责贷款人与借款人在保证人不知情情况下,协议改变借款用途的包括借新还旧。但无特别约定,借款人单方擅自变更借款用途偿还旧贷,保证人不免责!

  • 借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形下,保证人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否向借款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
    日期:2018-05-14 点击:457次

    借款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形下,保证人向出借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否向借款人提起民事诉讼追偿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是基于借贷行为所产生,在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情形下,借贷行为成为犯罪行为的构成部分,出借人成为被害人,其对借款人的主债权已转化为在退赔程序中按比例受偿的权利。而保证人向借款人追偿的基础仍然是此借贷行为,因此不宜再通过民事程序审理追偿权诉讼,否则和允许出借人直接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无异。

  •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被认定有罪,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民事责任
    日期:2018-05-14 点击:790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被认定有罪,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借款人涉及刑事犯罪时出借人起诉担保人的纠纷,民间借贷解释采取了“民刑分离"的程序处理模式,即“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保证期间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的事项
    日期:2018-05-08 点击:433次

    保证期间是否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审查的事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围绕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保证人未对保证期间问题提出抗辩,双方当事人对此问题就未形成争议,对于没有形成争议的问题,人民法院不需要也不应该主动进行审理。我们认为,基于保证期间的性质,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但第二种观点的顾虑也有其合理性,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可对保证期间问题进行释明,若保证人明确表示放弃这方面的抗辩,人民法院则不需要再进行审查。

  • 民间借贷存在哪些担保类型?
    日期:2018-05-08 点击:374次

    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同时该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在民间借贷中,除留置外,其他几种担保方式均可能存在,实践中,债权人往往根据借贷关系的具体情形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担保方式。

  •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能否仅起诉保证人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日期:2018-05-05 点击:1044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能否仅起诉保证人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借款人涉嫌犯罪,则民间借贷案件应当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再恢复审理;如果生效的刑事案件判决借款人有罪,且已经过追赃程序,则民间借贷案件不应当再受理出借人起诉担保人案件。

  • 民间借贷中,第三人向出借人表明,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则由其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责任,此种承诺属于债
    日期:2018-04-20 点击:858次

    民间借贷中,第三人向出借人表明,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则由其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责任,此种承诺属于债务加入还是保证?

  • 民间借贷案件中既有第三人加入又有其他担保人的,担保人履行了还款义务之后是否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日期:2018-04-20 点击:781次

    民间借贷案件中既有第三人加入又有其他担保人的,担保人履行了还款义务之后是否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公司向债权人出具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是否有效
    日期:2018-04-18 点击:247次

    公司向债权人出具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是否有效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较为常见,但债权人接受担保时也很有可能遇到一个有瑕疵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在内部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在外部形式上则符合形式要件。对于此类担保的效力认定,应当根据是内部行为或者外部行为来对公司行为进行判断。

  • 抵押权的行使时限及立法原旨探寻
    日期:2018-04-17 点击:203次

    抵押权的行使时限及立法原旨探寻抵押权属担保物权,其效力已被物权法明文规定,物权法构建了抵押权的除斥期间制度,以限定抵押权的存续。抵押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未行使抵押权将导致抵押权消灭,而非胜诉权的丧失,但抵押权消灭后,抵押人要求解除抵押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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