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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认定专栏简介

借贷认定

  • 债务人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日期:2023-11-11 点击:68次

    债务人在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签章确认,可认定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

  • 出借人的资金是从银行贷款取得,此类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如何?
    日期:2023-09-17 点击:53次

    出借人的资金是从银行贷款取得,此类民间借贷的法律效力如何?民间借贷是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因为方便快捷,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很常见,但由于监管难度大,民间借贷仍然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实践中,一些出借人为了赚取利息差额,以个人名义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较低利息贷款取得资金,转而出借给借款人,与借款人约定较高的利息,从而获取利益。

  •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日期:2023-09-03 点击:51次

    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曹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资金借给周某,并通过微信向周某催要款项,周某未明确否认借款事实。周某辩称转账系货款,法院根据双方之间的举证情况、交易习惯、微信聊天记录等综合分析,周某辩称货款的事实不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在原告对借款主张提供初步证明后,被告抗辩非借款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本案中,被告未提供证明,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以"借条欠条"形式发生的民事争议,是否均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日期:2023-08-13 点击:56次

    以"借条欠条"形式发生的民事争议,是否均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对于当事人之间因民间借贷之外的其他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如买卖、承揽、股权转债权、合伙纠纷、损害赔偿、精神损失等,在事后通过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对债权进行了确认,原告以此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对方偿还其借款的,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处理,存在不同认识。

  •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
    日期:2023-08-07 点击:152次

    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 是合伙还是借贷?法院这样认定……
    日期:2023-08-05 点击:63次

    是合伙还是借贷?法院这样认定……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民或法人组织之间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伙关系。

  • 关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仅存在相关债权凭证的认定
    日期:2023-08-02 点击:64次

    关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中仅存在相关债权凭证的认定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同事、生意伙伴等人际关系,借贷过程较为随意。出借人依据借据、借条等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借款人对借贷关系予以否认并以其他法律关系进行抗辩或者反诉的,借款人应对此提供相应证据。法官审查后能够确认双方不存在借贷合意,并且双方均不属于通过调解、和解或者结算达成债权债务协议的情形时,法官应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拒绝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原告诉请。

  •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
    日期:2023-07-28 点击:89次

    约定一方只收回报不担风险的合作合同,应认定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的,应就相关事实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借款人不能对相关事实进行合理说明的,应认定借贷行为已实际发生。

  • 借用信用卡套取资金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日期:2023-07-24 点击:55次

    借用信用卡套取资金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丁某将自己名下的信用卡出借给李甲使用,其向李甲出借的资金并非源于丁某的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济来源,而是信用卡内的资金。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是金融机构基于持卡人的信誉所发放的,让持卡人在一定期限内、一定额度内透支消费的额度,所以信用卡资金也属于信贷资金。

  • 只有转账记录无合同或借条可否认定借款关系
    日期:2023-07-22 点击:79次

    只有转账记录无合同或借条可否认定借款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亦没有明确的约定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的口头借款协议,但是否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并非是证明借款合同成立的绝对标准,因此判断双方当事人是否成立借款合同,要结合全案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当事人已经做出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形成合同关系意愿的,也应当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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